各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工程人〔2021〕34号),现就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教师及其他专技)通知如下:
一、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
学校依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2019年12月教委给予学校的正高、副高核定比例,计算出学校总的正高、副高额度以及各学院正高、副高额度,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岗位额度分为学院额度和差额评聘两种。
二、关于聘任范围和任职资历
1. 本次聘任范围为: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基本入围条件和学术入围条件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工程人〔2021〕34号)执行。
3. 2023年12月31日(含)前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办延缓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申报范围。
4. 聘任对象的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含)。
5. 论著、成果等原件提交日期截至到2023年9月30日(含)。
6. 任现职以来近5年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最早可计算到2018年9月20日(不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
7.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填名称不填编号)。
三、关于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要求
1. 学校原则上委托第三方评议机构进行学术技术能力评议。
2. 对于2021、2022年已通过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但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1)既可以继续使用2021、2022年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结果,也可以选择重新进行2022年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必须放弃前一次学术能力评议的结果);
(2)如继续适用之前的学术评议成果(有效期内),需提供至少一项上次聘任否决之后新的成果(符合入围条件)。
3、对于2022年学术评议评审未通过、2023年连续申报的人员:
(1)提供的入围成果必须符合当年申报的入围条件;
(2)还需提供一项突出业绩(具体见“沪工程人〔2021〕34 号附件9),突出业绩的取得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不含)后,否则不予受理。
4. 学术评议份数:正高5份,副高5份。
5. 评议合格:五位专家评审意见中至少一个A,最多一个C;
A学术技术能力已达到应聘职务任职要求;(80-100)
B学术技术能力基本达到应聘职务任职要求;(60-79)
C学术技术能力尚未达到应聘职务任职要求。(59及以下)
四、关于收费标准
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费:申报人员个人承担15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五、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任职条件及学术、技术能力初审
1. 个人提交第一阶段申报材料(9月6日至9月15日)
(1)申报人员按申报学科向所在部门人事专员提交《基本入围条件登记表》、《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论著、科研成果(入围条件)审核表》,以及附件支撑材料。
(2)人事专员收齐后进行核查,将符合入围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送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宋老师处,不符合的退回申报人员本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6:00。
2. 学校进行入围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学术入围条件进行审查。校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入围条件进行审查。
3.初审后网上公示入围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若有补充名单,则补充名单公示三天。
(二)学术、技术能力外审评议
个人提交第二阶段外审材料
已通过公示的申报人员提交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材料《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原件),以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交人事处。
(三)学校公布聘任岗位信息
学校根据定岗定编数和学院学科发展要求,以2023年3月1日在岗在编人员数据为基础,确定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余岗。
学院公布缺岗学科名称、岗位名称、数额,公示、公布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公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成员名单。
制定学院拟聘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考核标准和排序依据。学院基于学校的入围条件,可以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科学术与技术能力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交人事处备案。
(四)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结果公布后
1.通过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聘任申请。
2.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对申报资格合格的申报人员从思想品德、教育教学、学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岗位聘任条件、学院的空岗额度和学科发展需要,按照小于或等于差额推荐的人员数进行排序,报学校人事处。上报名单需在所在部门公示三个工作日。
3.被推荐答辩人员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准备答辩PPT,并将所有表格和所填的全部获奖证书、论文、科研成果等扫描成电子版(pdf或jpg)
(五)学校考核、评议及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学校组织校级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审核。
2.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议委员会(分组)在听取申报人的述职汇报后,结合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向校聘任委员会推荐的拟聘名单。
3.校聘任委员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4. 聘任人员名单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学校发文正式聘任,人员名单报上海市教委和人保局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兑现聘任人员待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