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上半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布置如下:
一、聘任系列
本次聘任范围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只聘专业技术职务,不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本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为高校教师、党务工作、学生思政、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
应聘卫生、会计等系列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二、任职年限和聘期确定
1.本次申报对象的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3年6月30日。
2.本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聘期确定为在6月30日起聘。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提供材料:
(1) 本人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份纸质版);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应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申报者如实填写)(一份A3纸纸质版);学生思政系列申报人员需先送所在部门初审后,再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党务系列申报人员需先送所在部门初审后,再送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单位)、党工委审核;其他人员交所在部门审核;
(3)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方面的资料需要交纸质版支撑材料。
(4)申请讲师应提供担任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章;
(5)申请党务或者学生思政系列,需提交相关工作实绩证明材料;
(6)以上材料由所在部门/学生处统一汇总后,制作成电子版交发送至shizi@sues.edu.cn , 邮件名称注明“**部门2023上半年中级专业技术报送材料”,一位老师的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以“所在单位+申请人姓名+申请职务名称(如讲师、助理研究员等)”命名;表格和附件材料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05,宋老师处。
2.部门/学生处提供材料的要求
(1)部门/学生处对申报者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进行核实,并由部门/学生处书写核实意见,签名后加盖部门/学生处公章;
(2)部门/学生处填写并提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测评表》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部门答辩情况表》,并由部门/学生处负责人签名后加盖部门/学生处公章;
(3)部门/学生处听课评价表(教师系列需要提供)。
四、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年6月5日 -6月9日 | 申报人员向所在部门/学生处提交申请表及其他材料。 |
2023年6月12日 -6月20日 | 所在部门/学生处审核对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学术成果等材料,按照申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并且审核人签名加盖公章各部门/学生处组织受聘人员答辩、测评、考核,并向人事处提交材料。 |
2023年6月21日 -6月30日 | 人事处审核相关材料; 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 |
2023年7月1日后 | 学校聘任委员会审定; 学校公示拟聘名单(5个工作日); 报备校长办公会。 |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3年6月5日
附件: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的条件
(一)教师及其他系列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条件 | 需要满足 | 讲师 | 其他系列 |
1.学位学历及年限 | 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助教职务; 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3年以上助教职务;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担任5年以上助教职务。 | √ | √ |
2.学术成果 | 自任现职以来取得学术、技术成果,原则上符合下列条件2项及以上(以下四个条件任意组合,可重复选择): (1)在国内外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主持并结题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结题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位); (3)参与编撰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排名前3位); (4)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位)。 | √ | √ |
3.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经历 | 应具有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经历(累计时间一般应不少于半年) | √ | —— |
4.教师资格 | 高校教师资格证 | √ | —— |
5.学生工作经历 | 应聘教师系列职务应具有至少一年班主任、辅导员、产学合作协调员、学业指导等方面工作经历。 | √ | —— |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沪工程人〔2021〕53 号),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
(三)党务工作人员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沪工程人〔202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