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
为做好2021年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训对象如下:
1.2021年参训对象一般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承担列入高校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的教师)。
2.2019补训教师。
不列入本次培训对象如下: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3.3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培训(青培计划申报条件:申报当年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准)的一线教师,超龄不可申报)。
二、培训安排
2021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原则上实行全脱产培训。
1.培训拟安排在4月至6月进行,承训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
2.2021年原则上以线上培训为主,线下混合式培训配合补充的形式,具体的培训时间、培训形式等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学员制度
1.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见附件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上海市教委将在培训结束后公布合格和优秀学员名单,并发放结业证书。
2.参训学员未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3.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8日。
2.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核对《2021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各单元格信息(如有变更或添加,请修改后高亮标注),并补充配备职业导师个人信息(培训期间如需变更导师,请及时告知)。并于3月8日(星期一)15:00前报送《2021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以下相关材料;
①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请提交至云盘-全校文档库/42人事处(人才办)/徐亚楠/2021年教委岗前培训文件夹中;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并盖章);
②2021年之前未参培的延期人员申请补训的,请在备注栏注明补训原因,只接收符合培训对象要求并提交过申请的延期人员。
③2021年申请延期人员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含个人申请(院部审核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楠联系电话:67791249地址:行政楼303室
附件1:2021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勤制度.docx附件2:2021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网页通知.xlsx
人事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