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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工作奖励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浏览次数:74

各院、部、中心: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学科建设和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人才“引、育、用、留”的积极性,表彰和鼓励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营造全校尊重人才、重视人才、参与人才工作的浓厚氛围,现启动2017年人才工作奖励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和个人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沪工程人〔2016〕66 号)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人才工作奖励的评选范围为:在学校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含院、部、中心、学科基地、研究组织等)和个人,不包括校级领导和人事处(人才办)工作人员。

二、奖励类别及措施

1、集体奖包含:“人才引进贡献奖”和“人才工作贡献奖”。

人才引进贡献奖。主要奖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全职到岗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的部门。依据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次和数量,奖励额度为5万至10万元。

人才工作贡献奖。主要奖励人才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依据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留任等工作的贡献,奖励额度为5万至10万元。

2、个人奖“人才引进伯乐奖”。

主要奖励在引进高层次人才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教职员工。依据推荐高层次人才的层次和数量,奖励额度为2万至5万元。

3、奖励不设总数上限。上述“人才引进贡献奖”、“人才工作贡献奖”和“人才引进伯乐奖”均无名额限制。

三、申报条件

(一)集体奖“人才引进贡献奖”和“人才工作贡献奖”的申报条件如下:

1、人才引进贡献奖

(1)申请部门应在学校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成功引进标志性高层次人才,极大促进学科发展,并起到引领和表率作用。

(3)部门录用的高层次人才应全职来学校,并已正常开展工作。

2、人才工作贡献奖

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本部门人才队伍结构,显著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和层次,人才满意度高、学科团队稳定、学科建设业绩突出。

(二)个人奖“人才引进伯乐奖”申报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在学校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举荐并成功引进至少一名高层次人才。

3、申请人推荐的高层次人才应全职来学校,并已正常开展工作。

四、申报与审批

1、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1、附件2或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人事处(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

3、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及确定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

4、学校公示,发文公布。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部门或个人可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2017年11月23日16:00前,各申请部门或个人须将对应申报表(附件1、附件2或附件3)1式6份和佐证材料(如果有)均须签字盖章后报送人才办(行政楼B203室),同时将与纸质材料对应的所有电子文档发到邮箱talent@sues.edu.cn。

请各部门或个人按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杜周杰、步文捷

电话:67874139

邮箱:talent@sues.edu.cn

附件: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工作奖励“人才引进贡献奖”申报表.doc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工作奖励“人才工作贡献奖”申报表.doc附件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工作奖励“人才引进伯乐奖”申报表.doc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工作奖励申报汇总表一览表.xlsx附件4: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地址:ftp://202.121.127.206/人事处/人才办/2017年人才工作奖励申报。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教工部II人事处II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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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邮编: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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