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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浏览次数:43

各院、部、中心: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7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7〕1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拟开展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按照《实施细则》中“申报及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的要求推荐候选人。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填写《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样表)》(1式5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勿擅改格式;请按照《实施细则》中第五章“评审材料”的要求填写)。

2、部门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部门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

3、《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

4、学校初审通过后,入选人员在指定网站登录申报(网址:www.bsef.baosteel.com),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2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3,电子版发至shizi@sues.edu.cn 。

相关通知及附件可在FTP-人事处-毛俊峰-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下载。

联系人:毛俊峰 电话:67791252

附件1: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样表).doc附件2:2017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校.xls

人事处

2017年6月21日


教工部II人事处II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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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邮编: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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