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公民首先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生力军,我们是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要求,教育全校教师努力增强敬业奉献精神,切实提高育人水平,精心塑造师德风范,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知识渊博、品格高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而努力。
(二)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不断的数年努力,使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进一步树立远大理想和敬业精神,进一步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进一步确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进一步确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
二、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校教师都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念,自觉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加强教师思想状况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师德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要求;学校(院)党组织和校(院)领导要深入了解和正确把握教学情况,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情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
高校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学校和教师都要着眼于学生的培养,着眼于学生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牢固树立"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观念,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并严格要求学生。
(三)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等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确立育人意识,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渗透到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形成全员育人格局。教师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育人的功能和为人师表的作用,把德育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三、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
(一)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
学校要对广大教师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要自觉增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政治辨别力,用正确的思想观点教育学生。必须坚持并不断改善政治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应紧密结合教师思想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际。适时为教师作形势任务报告,提供《教师学习资料》等辅导材料。
(二)加强教师师德风范和敬业精神的教育培养
学校要教育教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实践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格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智力成果,以自己的高尚品德和人格力量教育和感染学生。新教师上岗要举行入师宣誓仪式,激发培养职业神圣感和使命感;新教师上岗应由指定德才兼备的教师带教;要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职务培训内容。对具有潜力的中青年教师,要在政治和业务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通过党员发展工作和骨干教师梯队建设,使他们尽快脱颖而出,成为教书育人的骨干;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教书育人的主题活动,通过组织教师参与师德演讲、收集整理"教师忌语"等活动,使广大教师自我教育、自加压力。
四、强化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
(一)表彰奖励师德和教书育人先进
学校要对师德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教师职务评聘晋升、出国进修和学术梯队选拔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充分尊重教师教书育人的劳动成果
教师发表的有关教书育人的文章、著作及开展优秀教育教学示范活动等,应与其他成果同等对待。
五、完善师德建设的考核、监督机制,督促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一)进一步严格教育教学规范
要严格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出题考核等环节上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班主任、辅导员和导师教书育人的职责。进一步严格规范师德行为,严肃查处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为本班学生或在工作时间搞有偿家教、索取礼物等有悖师德的行为。
(二)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和教师的考核体系
师德建设应列为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学校对教师的考核要突出教书育人的实绩,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在考核中要听取被考核者和有关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
(三)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学校要通过领导和教师听课、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反映等途径,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的工作情况;聘请有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担任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巡视员,检查教风、督促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四)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学校要制订违反师德规范的处罚条例,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要予以批评教育,在教师职务评聘晋升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且在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对经批评教育无效者,可缓聘或解聘教师职务,直至撤消其教师资格。
六、弘扬师德先进典型,营造学校氛围
(一)大力宣传和推广师德先进典型
要及时总结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特别要挖掘带有普遍意义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加以宣传推广;经常举行师德建设先进经验交流会,并在教师节组织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活动;通过现场展示会、演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推广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师德建设的舆论氛围。
七、明确师德建设的职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的工作体制和工作责任制
学校文明委和校工会要统筹协调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健全师德建设责任制。人事处、教务处、宣传部(处)和工会、共青团等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师德建设的工作合力;学校在规划、部署工作时,要把师德建设的工作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投入师德建设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大力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师德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对要求入党的教师应提出教师职业道德的明确要求,使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学校师德建设的骨干。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选拔要综合考核其教学、科研、教书育人三方面成绩和思想道德的实际状况。
学校党委和学校要求各党政部门和各学院(部)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要把师德建设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大任务来抓,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努力把我校师德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