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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沪工程人〔2015〕11 号)的要求,现决定对2015、2016年校人才行动计划入选者分别进行聘期届满考核和中期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聘期届满考核对象:2015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入选人员(沪工程人〔2015〕46号);
2、中期考核对象:2016 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入选人员(沪工程人〔2016〕54 号)。
二、考核内容
(一)聘期届满考核
按照入选计划签署的岗位工作协议书,并参照申报时提交的《人才行动计划申请书》,对人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岗位工作目标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工作总结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中期考核
主要包括:入选计划后的工作计划进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学科队伍建设、业务进修及学术交流等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考核依据
1、签订的岗位工作协议书;
2、《人才行动计划申请书》;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沪工程人〔2015〕11 号)。
四、考核程序
聘期届满考核程序如下:
1、人才根据建设目标和工作计划,填写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组织考核,并签署部门考核意见。
3、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4、聘期届满人才参加学校汇报答辩考核。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6、考核结果公示。
中期考核程序如下:
1、人才根据岗位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填写考核表。
2、学院组织考核,并签署部门考核意见。
3、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4、人才办组织部分人才代表进行中期进展报告会。
5、反馈考核结果。
五、材料要求
(一)聘期届满考核提交材料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聘期届满考核表》一式三份。
2、附件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反映人才考核期内工作业绩和成果的论著、项目立项批准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附件证明材料双面打印。
3、由各用人部门完成考核结果和意见,统一将考核表、附件材料及聘期届满考核答辩PPT(PPT模板见附件)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talent@sues.edu.cn,并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对应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送至人才办(行B203室)。
(二)中期考核提交材料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中期考核表》一式三份。
2、由各用人部门完成考核结果和意见,统一将考核表及中期汇报PPT(PPT无固定模板)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talent@sues.edu.cn,并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考核表(加盖公章)送至人才办(行B203室)。
联 系 人:杜周杰、步文捷
联系电话:67874139
邮箱:talent@sues.edu.cn
附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聘期届满考核表》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中期考核表》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考核指标
4、附件材料封面及目录模板
5、聘期届满考核答辩PPT模板
人才办
2018年5月4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文档库>00全校文档库>42人事处(人才办)>人才办>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校人才行动计划聘期届满考核和中期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