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长宁区相关部门通知,为充分发挥区域内高层次人才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强创新团队建设,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根据《长宁区关于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长府〔2016〕56号)精神,现决定开展长宁区新一轮创新团队(2018-2020年)选拔组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一般是指由区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高新技术研发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为领衔人,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组建而成的项目攻坚团队。申报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所承担的研究项目应当符合长宁重点产业发展导向或重点社会事业发展要求,在同行业、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和先进地位,重点推荐承担本领域关键性技术研发、战略性产品开发、瓶颈难点问题攻关、空白领域填补等项目的创新团队。其中,承担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重点项目的团队优先。项目结束周期应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
2、每个团队应明确一名团队带头人。带头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一流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公认度;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曾获得市级以上专业领域奖项或人才类荣誉称号,或者近5年内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创新项目、重点课题,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新成果奖励的优先。
3、团队成员专业性强、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团队成员应具有长期合作基础和较强的稳定性,年龄结构合理,一般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占一定比例。其中,核心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且均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成员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4、团队所在部门综合实力较强,具有完成创新任务所需的人才和技术设备,可以为团队开展研究提供明确的保障措施和稳定的资金支持,创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和工作条件。
鼓励由外籍专家担任团队带头人或者团队成员中吸纳一定比例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组建创新团队。
鼓励各部门以柔性引进、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本行业领域中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共同组建创新团队。
已列入历届区人才资金资助计划的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组建程序
1、团队申报。按照所从事的研究项目向相关领域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长宁区创新团队选拔组建申报表》(可在http://rsj.changning.sh.cn/下载)。
2、平台初审。各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综合创新项目、团队带头人、团队成员以及团队所在单位等方面情况,提出创新团队候选名单(按初审情况排序),报区人才办。
3、区级评审。区人才办通知候选团队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相关证明材料。分领域组织对候选团队开展评审,必要时需进行实地走访,确定新一轮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建议名单,提交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
4、公示命名。区人才办负责对长宁区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拟入选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命名为长宁区创新团队或后备创新团队。
三、激励扶持
1、资金资助。对选拔认定为区创新团队的,给予每个创新团队24万元资助;对选拔认定为后备创新团队的,给予每个创新团队6万元资助。资助资金分三年拨付,主要用于团队成员津贴、人才引进、学习培训、申报项目、出版专著、发明专利、展示成果等。
2、优先推荐。选拔认定为区级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的,其研究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市级以及区级科技项目扶持或产业政策支持。区级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带头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市级以及区级人才培养工程及人才类荣誉奖项。
3、安居保障。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0-50万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请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人才公寓优先配租等政策。
4、服务便利。选拔认定为区级创新团队的,可按需提供服务绿色通道,提供创业就业、人才引进、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等方面政策的精准指导。创新团队带头人可按照《长宁区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家政服务、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便利。
四、考核管理
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周期为三年。培养周期内,各支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要充分发挥团队带头人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创新项目为载体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一个人”带动“一群人”的创建效应。
经选拔认定的区级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需每年向区人才办提交团队建设报告,包括项目推进、人才培养、资金使用、工作成效等方面情况。对项目推进不力、团队成员稳定性差、资金使用不规范或无故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团队,停止拨付后续资助资金。
区人才办将定期对各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开展走访调研,适时开展创新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活动。各主管部门(系统)应加强对各自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的指导,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合理,及时做好创新团队(后备创新团队)建设相关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
团队带头人调离申报单位、退休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申报单位须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经审查后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培养。
六、具体工作要求
请各有申报意向的部门于6月11日(周一)13:00前,将填写完整的《长宁区创新团队选拔组建申报表》(详见附件)发到人才办邮箱talent@sues.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交到人才办(行政楼B203) 。
联 系 人:杜周杰、步文捷
联系电话:67874139
关于开展2018年长宁区新一轮创新团队选拔组建工作的通知.doc
人才办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