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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2019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浏览次数:178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2019年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文件精神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如下布置:

一、聘任系列

本次聘任范围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本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为高校教师(含思政教师)、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

应聘卫生、会计等系列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二、任职年限和聘期确定

1.本次申报对象的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聘期确定原则为:在6月30日(含)前满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申请当年的6月30日起聘,在7月1日及以后满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申请当年的12月31日起聘。

三、聘任程序

1.申报人员向学院/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成果材料;

2.所在学院/部门进行审核;

3.申报人员参加学院/部门聘任答辩,所在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

4.校考核聘任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5.学校聘任。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提供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份);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应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申报者如实填写)(一份A3纸);

(3)思想工作小结(一份);

(4)受聘讲师职务应有学生处提供其担任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经历的证明;

(5)中级专业技术申请聘任PPT(电子版);

(6)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经历证明、接受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等证明材料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方面的资料等扫描成电子版(pdf或jpg)。

(7)以上材料制作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hizi@sues.edu.cn,文件名上须有申请人姓名。

2.学院/部门提供材料的要求

(1)学院/部门对申报者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进行核实,并由学院/部门负责人书写核实意见,签名后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2)学院/部门负责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测评表》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部门答辩情况表》,并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3)学院/部门听课评价表。

五、时间安排:

10月15日-10月18日

申报人员提交申请表及其他相应材料,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核。

10月21日-10月28日

各学院/部门组织受聘人员答辩、测评、考核,并向人事处提交材料。

10月29日-11月5日

校考核聘任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11月中旬左右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评议,学校聘任。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年10月15日

 

教工部II人事处II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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