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和华东化工学院分院,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在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和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经过四十五年的发展,学校成为集工学、经济、管理、艺术等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的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
学校秉承“勤业惟诚、厚学致用”的校训精神和“依托现代产业办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紧密结合现代产业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同构建协同办学、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就业的“四协同”模式和“一年三学期,工学交替”的产学合作教育模式,致力成为培养优秀工程师和工程服务人才的摇篮。
为适应学校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工程应用型特色大学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外国语学院院长,热忱欢迎专家学者前来应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外国语学院院长(聘任制)
外国语学院现有四年制本科翻译专业,学院旨在对标上海建设卓越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需求,结合学校高水平现代化应用型特色大学产学研人才培养特色,培养具有科技英语、工程英语背景的高级翻译专业人才。
二、任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高等教育状况;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单位发展的创新性战略思路;具有较为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2)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及相关成就,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
(3)具有宽广的胸怀和全局观念,学风严谨,作风民主;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程序开展。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需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院长自荐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zuzhi@sues.edu.cn。报名材料包括: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院长自荐表》(见附件);
(2)近5年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现职证明;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受聘后工作设想和目标;
(5)两名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信及联系方式。
(二)综合评议
学校党委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经笔试、面试、专家评议、党委常委会讨论后确定拟聘人选。
四、应聘时间及联系方式
个人应聘截止时间:从发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邮编:20162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联系人: 张可菡 胡建平
联系电话:021-67791265 021-67791485
传真: 021-67791187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院长自荐表》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