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2年度职业院校
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厅〔2021〕6号)、结合《上海市“十四五”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现就遴选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师德师风培训
(二)专业骨干教师课程实施能力研修
(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四)“1+X”证书种子教师研修项目
(五)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
(六)访学研修项目
(七)名校长(书记)培育
(八)名师(名匠)团队培育
(九)培训者团队建设
(十)教师企业实践
(十一)产业导师特聘
(十二)中高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
以上项目详细介绍、培训时间及申报要求请见附件1。
二、经费资助
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培训费以实际培训天数,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凭相关培训资料,给付项目承办单位。培训经费额度依据部门培训承担的人数再分配。具体经费使用范围请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所有项目原则上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完毕。研修时间一般为2周(80学时)以上,具体项目研修时长参照附件1。
四、申报流程
按照项目设置和要求(附件1)填写《2022年度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规划表》(附件2)、《2022年度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2022年度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请将电子文本(Word版本)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部门名称”命名(一个项目类别一个压缩文件包,多个项目类别分开压缩并分别命名);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胶装或骑马钉装订,一式四份。
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上传至云盘(1份,校内云盘:云盘-人事处-徐亚楠-2021年国培项目文件夹),纸质版材料审核盖章后送人事处(行政楼303室)。
联系人:徐亚楠联系电话:67791249
人事处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规划表.docx